【公告】東和鋼鐵代子公司東鋼風力發電(股)公司向關係人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契約。

日 期:2023年01月03日

公司名稱:東和鋼鐵 (2006)

主 旨:代子公司東鋼風力發電(股)公司向關係人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契約。

發言人:郭淑媚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母公司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加工中心廠房屋頂

2.事實發生日:112/1/3~112/1/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 桃園加工中心廠房屋頂6,053.68平方公尺。

(2)每單位價格: 以本次租賃廠房屋頂每月發電度數乘以

併聯日當時公告之躉購費率,並以該二者乘積之20%

為月租金(不含營業稅)。

(3)租金總金額:16,430,263元(依111年1月經濟部公告之躉購費率估算)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租賃相對人: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基於集團營運整體考量,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

(2)前次移轉所有 : 無

(3)前次移轉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4)前次移轉日期及金額: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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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2)租賃期間: 自租賃標的物之太陽光電系統獲得台電公司併聯日

(以台電公司通知函文所載併聯日期為準)起算20年。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2)決策單位: 租賃雙方之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與週邊設施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01月0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01月0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租賃契約於112年01月05日經母公司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

及董事會通過後始得辦理公證及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