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杏國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3月11日

公司名稱:杏國 (4192)

主 旨:杏國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蘇慕寰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特定人,

本次私募普通股擬洽應募人如下表列:

(1).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2).李易達 (本公司副董事長)

(3).賴博雄 (本公司董事)

(4).杏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之董事)

(5).林修民 (關係企業之董事)

(6).郭修吉 (關係企業之董事)

(7).趙令模 (關係企業之董事)

(8).李金龍 (關係企業之獨立董事)

(9).溫耀源 (關係企業之獨立董事)

(10).官政哲 (關係企業之監察人)

(11).林鴻志 (關係企業之監察人)

(12).游能俊 (關係企業之監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股數8,5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得私募額度:本公司於民國109年05月0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私募股數

上限23,000仟股,一年內分次辦理。本公司已於109年06月19日完成

第一次私募9,21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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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以本公司本次董事會開會日期110年03月11日為定價日計算,定價日前一、三或

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

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50.60元、50.27元及50.14元。另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收盤均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為45.54元。以較高者50.60元為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若以50.60元計算八折價格

為40.48元,考量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以41.00元為本次實際私募發行價格,為參

考價格之81.03%,不低於股東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

(3).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

、未來展望及最近期市場股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募得資金將用於支應支應SB05PC胰臟癌新藥_階段性三期臨床試驗及其它營運所

需之資金以及強化公司競爭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支應新藥發展計劃之資金用途,考量私募作業之時效性及機動

性的特性,並伺機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參與應募私募,期可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及效

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0/03/11

11.參考價格:新台幣50.60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41.0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或交付。除其轉讓應依據證交法第43條之8

規定辦理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先取具櫃檯買賣中心核發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及

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後始得交易外,餘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民國110年03月17日起至110年03月23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訂定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0年03月24日。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包括增資基準日

之訂定)、市場變化或有未盡事宜,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