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正熒茂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日 期:2020年08月13日

公司名稱:熒茂 (4729)

主 旨:更正熒茂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發言人:謝富雅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1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36,232,12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8/13~109/10/1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1.38~25.01,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7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58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3/25 ~ 109/05/15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實際

已買回股數(股):158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6.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民國109年8月12日董事會記錄

本公司於109年8月1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據「上巿、上櫃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有關規定,預計於集中交易巿場買回本公

司普通股5,000,000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廣告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8月12日第六屆第二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

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

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78%,且買回股份所

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8.0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

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6人同意本聲

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方敏宗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認為: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買回價格

區間在規定計算之範圍內,且經參酌前述該公司之歷史股價及預計買

回股份前後對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等項

目之變動與影響,對該公司財務方面尚無重大影響,其買回價格區間

之訂定應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