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新110/07/08淳安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1年08月05日

公司名稱:淳安 (6283)

主 旨:更新110/07/08淳安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秦國峰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46巷19號2樓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0/8/5~110/8/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租賃面積356.61坪,停車位11個及機車位10個,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新台幣575~1150元(含稅)

每月每車位租金約新台幣2000-4000元(含稅)。

租賃總金額:每月租金新臺幣403,901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臺幣23,140,59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敏恩國際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永續經營,避免出租方不續租或蓄意調漲租金

之風險。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

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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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每月支付租金新台幣403,901元(含稅)。

付款期間:自民國108年10月01日起至民國113年09月30日止,共計5年。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業者出具之

合理租金評估報告議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青塘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續租本公司總公司營業辦公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08/08/08董事會決議通過總部遷址事宜,但未依「公開發行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報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2.民國110年8月5日提報董事會通過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0年8月3日提報審計委員會通過。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108/08/08董事會決議通過總部遷址事宜,但未依「公開發行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報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2.本案使用權資產取得已於110年7月8日依法辦理補公告。

3.民國110年8月5日提報董事會通過追認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