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年度商暫字第10號民事裁定

日 期:2022年06月01日

公司名稱:聯光通 (4903)

主 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年度商暫字第10號民事裁定

發言人:劉兆生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民事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

聲請人:展鼎投資有限公司、

佶泰投資有限公司

相對人:陳宗逸、侯榮顯、

聯合光纖通訊信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111年度商暫字第10號

4.事實發生日:111/06/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聲請人 聲請之事項:

一、聲請人願供擔保,禁止相對人陳宗逸、侯榮顯於

民國111年6月8日召集聯合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度第2次股東臨時會。

二、聲請人願供擔保,禁止相對人聯合光纖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依陳宗逸、侯榮顯之通知,於民國

111年6月8日召集聯合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度第2次股東臨時會。

三、聲請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裁定主文:

一、聲請駁回。

二、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6.處理過程:

一、本公司獨立董事陳宗逸、侯榮顯及本公司均各自

委請律師進行答辯。

二、承審法院以聲請人雖已釋明兩造間存在有爭執之

法律關係,但未釋明其受有重大損害或急迫之

危險或有其他相類之情形,而有定暫時狀態之

處分必要,故聲請人請求禁止陳宗逸等二人

召集系爭第2次股東臨時會,及禁止聯光通公司

依其等通知召集系爭第2次股東臨時會,

均無從准許,應予駁回。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11年6月8日111年第2次股東

臨時會如期召開,敬邀全體股東行使股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