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晶焱111年度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代收及存儲價款專戶機構及調整認股率)

日 期:2022年05月23日

公司名稱:晶焱 (6411)

主 旨:晶焱111年度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代收及存儲價款專戶機構及調整認股率)

發言人:洪如真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1/05/23

2.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1/04/29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1/03/21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新台幣50,000,000元,普通股5,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9.發行價格:

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

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

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前述規定計算平均股價之70%至

100%區間內,參酌發行市場狀況訂定之。

10.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750,000股由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3,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40.64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計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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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

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為放棄;本次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06/14

17.最後過戶日:111/06/09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6/10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4

20.股款繳納期間:111/06/16~111/07/15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1/05/23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和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北中和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4月29日

金管證發字第11103390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

產生之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

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之計畫、發行條件及其他發行相關未盡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

或法令規定或客觀環境變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變動致每仟股可

認購股數需調整,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因員工離職註銷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6,700股,致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變動,

故認股率發生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