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晶焱決議擬撤銷民國111年度現金增資案及補償方案

日 期:2022年07月15日

公司名稱:晶焱 (6411)

主 旨:晶焱決議擬撤銷民國111年度現金增資案及補償方案

發言人:洪如真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7/1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3/2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111年度申報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50,000,000元乙案,業

經111年04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390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近期臺灣資本市場接連受到俄烏戰爭

地緣政治風險影響、美國聯準會升息及通膨對經濟之衝擊,本次

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已高於本公司近期普通股市價,經綜合評估資

本市場狀況、公司營運及資金運用情形,為考量本公司整體利益

及股東之最大權益後,本公司擬暫以自有資金或觀察市況日後重

新申報資金募集案等方式支應資金需求,故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申請撤銷111年度現金增資案。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計畫之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後續將以

自有資金或觀察市況日後重新申報資金募集案等方式支應。另此

次申請撤銷案尚未經金管會核准,本公司將於收到金管會核准函

後另行公告。

(2)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補償方案:

本公司111年度現金增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1年

04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390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

111年5月31日由董事長依董事會授權訂定每股發行價格為1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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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近期臺灣資本市場接連受到俄烏戰爭地緣政治風險影響、美國

聯準會升息及通膨對經濟之衝擊,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已高於

本公司近期普通股市價,經綜合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公司營運及

資金運用情形,為考量本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之最大權益後,本

公司擬撤銷廢止111年度現金增資案之資金募集,為確保已繳款

之員工及原股東及參與本次現金增資案公開申購中籤人權益,本

公司擬訂相關補償方案如後:

一、適用對象:

111年6月16日至111年7月15日已繳款之員工與原股東及參與本次

現金增資案公開申購中籤人。

二、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一)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員工與原股東及參與本次現

金增資案公開申購中籤人,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

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之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1.225%(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11年7月14日牌告一年至未滿兩年期定期

儲蓄存款固定利率1.225%計算之。

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

進位至元。

(二)本公司對於已繳款人之股款,本公司承諾自接獲金管會撤銷

或廢止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加計利息退還所繳款項;退還之款項

將以匯款方式支付予認股之員工與原股東及參與本次現金增資案

公開申購中籤人,匯款帳號以集保公司最近期所提供之帳號為之。

三、利息補償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者,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

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之規定扣取補充保費;利息所得之申報、

扣繳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