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晶呈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3年03月10日

公司名稱:晶呈科技 (4768)

主 旨:晶呈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張永宏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公園路106號(馥藝金鬱金香酒店-亞爵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11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

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二)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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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理期間:本公司擬訂於112年04月07日起至112年04月18日止,受理股

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2年04月18日下

午5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方式: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

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4)、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公義路462巷58號】。

(5)、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

仍得列入議案。

(6)、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2年05月17日

至112年06月13日止,股東得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e票通」【網址: https://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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