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晶呈科技代重要子公司亞欣達特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3年03月10日

公司名稱:晶呈科技 (4768)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亞欣達特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張永宏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馥藝金鬱金香酒店-亞爵會議室(苗栗縣竹南鎮公園路106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解除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5/18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2)、受理期間:本公司擬訂於112年05月08日起至112年05月17日止,受理股

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2年05月17日下

午5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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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方式: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

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4)、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公義路462巷58號】。

(5)、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

列入議案。

(6)、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