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普鴻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0年03月26日

公司名稱:普鴻 (6590)

主 旨:普鴻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林佩宜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億光大樓302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O八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一O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一O八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6)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7)本公司對外投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一O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2)民國一O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8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之提案相關事宜:依公司法第172 條之1第192之1及216條之1規定辦理:

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之

提案、董監事候選人提名、受理處所、受理期間、應選名額及其他必要事項;其受

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1)受理處所及受理單位: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60號4樓

(2)受理提案期間:109年04月10日至109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