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普誠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二次股東常會

日 期:2021年08月06日

公司名稱:普誠 (6129)

主 旨:普誠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二次股東常會

發言人:胡玉珍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06

2.公司名稱:普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二次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9/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2號2樓

(仲信商務會館)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報告本公司109年度營運狀況。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9年度決算表冊查核報告書。

3)報告本公司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8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6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0年8月6日股東常會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

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以上議案依公司法第175條規定

為假決議,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第二次股東常會。

(2)因第二次股東常會係依公司法第175條、經濟部99年1月12日經商字第09902400130號

規定召集之股東常會,毋庸重新依公司法第165條辦理股票停止過戶、且毋庸重新依公司

法第172條之1公告受理股東提案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