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晟鈦董事會決議111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3月07日

公司名稱:晟鈦 (3229)

主 旨:晟鈦董事會決議111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發言人:羅玉如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及經110年7月13日

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應募人募集之。

公司名稱/姓名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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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禎 無

張秀琴 無

劉興駿 無

劉興檀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發行1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依本公司110年 7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不超過32,000仟股之額度內

一年內分二次發行,第二次發行不超過10,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15.05元、15.03元、15.20元,

擇前五個營業日之收盤均價15.20元為基準。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15.09元。

以上價格取高者15.20元為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之8成,

決定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2.16元,係參考價格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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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係依現行法令規定訂定私募價格,將來對股東權益影響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

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盈虧將視未來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以辦理減資、盈餘或資本

公積彌補虧損之方式處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集團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週轉金及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等多項用途,且考量私募作業具有迅

速簡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03/07

11.參考價格:15.20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2.16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原已發行股份相同,惟其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定為111年3月21日,

繳款期間預定為111年3月7日至111年3月21日止。

(2)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有任何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