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晟德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3年04月20日

公司名稱:晟德 (4123)

主 旨:晟德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林秀月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0

2.增資資金來源:111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594,756,000元

發行總股數:59,475,600股(盈餘轉增資32,711,580股;資本公積轉增資26,764,02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暫定盈餘每仟股無償配發55股及資本公積每仟股無償配發45股,

共計每仟股無償無償配發1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其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股票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該畸零股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凡參加帳簿

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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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股東配股率依本公司截至112年4月12日止流通在外股數594,755,996股計算,

如嗣後本公司已發行或流通在外股數,因本公司買回、轉讓庫藏股、本公司員工

執行員工認股權、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普通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或依其他法令等因素致生變動,而需調整股東配股率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