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易威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易威一,代碼:17991)發行屆滿二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日 期:2018年12月25日

公司名稱:易威 (1799)

主 旨:易威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易威一,代碼:17991)發行屆滿二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發言人:吳雪君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7/12/25

2.公司名稱:易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易威一,代碼:17991)將於

108年2月21日發行屆滿二年,依轉換辦法規定訂定債券持有人賣回權相關作業事

宜。

6.因應措施:

(1)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向交易券商提出申請,要求本公司以債券

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以現金贖回 。

(2)債券賣回基準日:108年2月21日。

(3)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期限:自108年1月23日起至108年2月21日止,債券持有

人可透過交易券商於截止日一個營業日前(108年2月20日)以書面方式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行使賣回權,逾期恕不受理。賣回價金將統一於賣回基準日後

五個營業日(108年2月27日)以匯款方式撥入債權人留存之銀行帳戶,或以掛

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

(4)申請賣回手續:

因本公司債為無實體發行,債權人可於賣回權行使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起至

截止日前一個營業日(108年2月20日)止,直接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

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賣回)辦理債券賣回手續。

交易券商於收件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接

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賣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

銷。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