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泰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日 期:2022年05月31日

公司名稱:明泰 (3380)

主 旨:明泰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發言人:陳韶伶

說 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黃文芳,本公司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其宏,本公司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洪秋金,本公司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裕欽,本公司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法人董事代表人-黃文芳:

(1).仲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2).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3).艾普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財團法人明基文教基金會/董事

法人董事代表人-陳其宏:

(1).鳳凰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鳳凰貳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鳳凰參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法人董事代表人-洪秋金:

(1).佳世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上海費爾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法人董事代表人-林裕欽:艾普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票決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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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洪秋金,本公司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上海費爾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泰華路613、713號4幢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費爾特科技有限公司-合成拿材料、橡膠製品研發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