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基醫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許可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從事競業行為

日 期:2022年06月08日

公司名稱:明基醫 (4116)

主 旨:明基醫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許可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從事競業行為

發言人:吳淑晴

說 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其宏先生

(2)法人董事: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楊宏培先生

(3)法人董事: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管新寶先生

(4)法人董事: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沈勝龍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