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旭暉應材代重要子公司宏碩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提撥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案

日 期:2022年06月27日

公司名稱:旭暉應材 (6698)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宏碩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提撥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案

發言人:李芳春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6/27

2.公司名稱:宏碩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代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以提撥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股票申請上櫃之相關法令規定,

擬於上櫃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供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之用 。

(2)本次現金增資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除依

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15%

之股數由員工優先認購外,其餘股數為配合辦理

上櫃需要,擬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排除

公司法第267條第三項原股東儘先分認之規定,

全數提撥辦理初次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

(3)本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 包括發行價格、實際

發行數量、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項目、預計

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 ),暨其他一切有關

發行計畫之事宜,或未來如主管機關之核定及基於管理

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

之處,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於實際發行時,配合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方式,依當

時市場情況與證券商共同協議決定之。

(5)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若本公司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之 。

(6)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擬提請股東會討論決議。

(7)實際發行價格與數量待決議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