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鼎處分台北市南港區不動產

日 期:2021年09月11日

公司名稱:新鼎 (5209)

主 旨:新鼎處分台北市南港區不動產

發言人:陳振欽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52號5樓之土地及建物。(事實發生日:110/9/11)

(2)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50巷11號B1之土地及建物。

(事實發生日:110/1/28)

2.事實發生日:110/9/11~110/9/1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共計366.9903平方公尺(折算約111.0146坪)

(2)建物面積共計1,917.9913平方公尺(折算約580.1925坪)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00,600,000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52號5樓之土地及建物

相對交易人為:歐森有限公司

(2)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50巷11號B1之土地及建物。

相對交易人為:自然人

上述兩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皆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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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1.31億,實際處分損益依會計師查核為準。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鑑價機構所出具鑑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以不低於鑑估金額,全權處分台北市南港路

三段52號5樓及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50巷11號B1之土地及建物。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194,594,83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王富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0)中市地估字第00001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第一太平戴維斯股份有限公司,經紀費用依合約規定。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辦公場所搬遷,為避免資產閒置,提高資金運用效能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