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華114年第1季財務報告再次申請延期申報

日 期:2025年05月15日

公司名稱:新華 (5481)

主 旨:新華114年第1季財務報告再次申請延期申報

發言人:許靜文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4/05/15

2.公司名稱:新華泰富(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因收到法院執行命令114年度司執全字第269號,第十三屆董事長代表人

李○杰遭定暫時狀態無法行使職權,使本公司無法於董事會承認114年第1季財

務報告,致無法如期申報。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函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再次申請延期公告申報,本公司承諾

將於6月3日股東臨時會選任第十四屆董事會後於最短時間內完成114年第一季財務

報表之公告申報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