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美齊董事會決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案
日 期:2019年11月13日
公司名稱:新美齊 (2442)
主 旨:新美齊董事會決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案
發言人:林傳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1/13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3,600,000股
4.既得條件:
既得條件A:本公司全體員工使用(3,310,000股)
(1)員工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屆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者既得15%股
份,同時個人績效最近二年度平均考績90分(含)以上者再既得15%股份。
(2)員工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屆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者既得15%股
份,同時個人績效最近一年度考績90分(含)以上者再既得15%股份。
(3)員工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屆滿四年仍在本公司任職者既得20%股
份,同時個人績效最近一年度考績90分(含)以上者再既得20%股份。
既得條件B: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使用(290,000股)
(1)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屆滿二年且個人及公司績效達成90分(含)
以上績效既得30%股份。
(2)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屆滿三年且個人及公司績效達成90分(含)
以上績效既得30%股份。
(3)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屆滿四年且個人及公司績效達成90分(含)
以上績效既得40%股份。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員工之資格條件:本公司員工及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授予日前之正式員工
為限。實際得認股數量將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2)得獲配股數: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且不逾主管機關或法令之
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留任、激勵優秀人
才,並提昇員工向心力,以使公司業務持續正向、穩定發展,共創公司及股東
之最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發行價格以新台幣面額10元計算,每股公平價值約為10.85元,計算發行可能
之費用化金額新台幣39,060,000元,如以108年12月發行後對108年度、109年
度、110年度、111年度及112年度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暫估為
新台幣1,139,250元、新台幣13,671,000元、新台幣13,182,750元、
新台幣7,486,500元及新台幣3,580,500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發行價格以新台幣面額10元計算,每股公平價值約為
10.85元,如以108年12月發行後,對108年度、109年度、110年度、111年度及
112年度,對公司盈餘影響各約0.004元、0.052元、0.050元、0.028元及0.014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現有股東權益應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已於108年05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基準日訂定,俟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
基準日(即發行日)、發放日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