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敦泰買回公司股份 (更正預定買回之期間)
日 期:2025年03月18日
公司名稱:敦泰 (3545)
主 旨:敦泰買回公司股份 (更正預定買回之期間)
發言人:張維杰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1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330,551,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2/24~114/04/2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4.30~114.6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285,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1/04/06 ~ 111/04/19 、預定買回股數(股):4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
數(股):4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十案:擬買回公司已發行普通股(庫藏股),提請 討論。
說 明:1. 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以供辦
理轉讓予員工之用途。
2. 本次買回庫藏股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目的:為激勵員工及長期留才,買回股份轉讓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不超過保留盈餘及股份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之合計 扣除已決議分配盈餘及
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7,330,551仟元。
(4)預定買回之日期:民國114年2月24日至民國114年4月23日。
(5)預定買回數量:3,0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54.3元至114.6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
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本次買回之股份,其轉讓辦法及其各次轉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訂定「第七次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如議程附件。
(9)證券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如議程附件。
3.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3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之2.46%,本次買回公司股份業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
4. 本次申報買回庫藏股係以轉讓股份予員工為目的,本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
法」等相關規定,同意出具如議程附件。
5. 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辦理公告、申報及相關執行庫藏股買回等
事宜。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第七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
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
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
工,並得以限制員工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
第四條: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仍在職(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
具表決權之股數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國內外子公司全職員工為限。)之正式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
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依據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
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訂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
經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惟具經理人身分、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提
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
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調整之。
或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
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
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 10 條之 1 規定事項,始得辦
理。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 = 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X(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轉讓買回股份
予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上列公式: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
數。
第八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
同。
第九條:本次買回之股份,應自買回之日起五年內全數轉讓與員工,逾期未轉讓部分,視為本公司
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
轉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者,喪失認購資格。
員工於繳款期限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論;認購不足之餘額,授權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
購之。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第十一條:本辦法訂立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4年02月21日第八屆第九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一‧三七 (3,000,000/ 219,270,949),且
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二‧四六
[(3,000,000*114.6/1,000)/13,974,459仟元],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八席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
明。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胡正大
一百一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承銷商凱基證券之意見,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
股54.3元至
每股114.6元,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性比率等項目
亦未產生
重大不利影響;另本次所預計買回股份之總金額按每股114.6元計最高為343,800仟元,依據該公司
民國113
年第三季財務報告顯示,保留盈餘加計股本溢價、已實現資本公積及扣除特別盈餘公積之金額,合
計為
7,330,551仟元,即為可買回股份總金額之上限,經核算並未有逾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所
規定之金額,評估其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配合114/02/21向證期局申報作業,修改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2/24~11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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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石橋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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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公告】可成買回股份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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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年11月27日公司名稱:長園科(8038)主 旨:代子公司寰聖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14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案發言人:張惇杰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272.發行期間:由董事會通過後一年內或董事會決議辦理股票公開發行前孰早者,得視實際需要採一次或分次辦理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控制及從屬公司之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董事長將參酌年資、工作績效、經營目標、整體貢獻,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等因素,計算權重。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3,000,000股。7.認股價格:每股認股價格訂為新台幣拾元。8.認股權利期間:(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個月後或董事會決議辦理公開發行前孰早者,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一年(董事會決議辦理公開發行後即為提前屆滿),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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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年11月25日公司名稱:聯光通(4903)主 旨:更正公告董事會決議認購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案發言人:林郁昌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屬有價證券。2.事實發生日:114/11/10~114/11/10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1月10日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認購 17,500,000 股 ,每股 10 元, 總金額 175,000,000元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本次交易之相對人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關係人。本案係由鴻翊邀約本公司參與投資,並非承接前次
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公告】鴻海代重要子公司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事宜
日 期:2025年11月26日公司名稱:鴻海(2317)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事宜發言人:巫俊毅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1/262.公司名稱: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84.10%5.發生緣由:鑒於公司股票價格上漲造成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低於公司二級市場股價,基於對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認可,同時為了保障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的順利實施,公司將回購股份價格上限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75.00元/股(含)。本次除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外,回購股份方案的其他內容不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公告】禾昌董事會決議事項
日 期:2025年11月25日公司名稱:禾昌(6158)主 旨:禾昌董事會決議事項發言人:詹朝貴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1/252.公司名稱:禾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14/11/25董事會決議通過(一)、通過調整本公司員工持股信託計畫提撥金額。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公告】立軒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新聞稿內容
日 期:2025年11月25日公司名稱:立軒(6222)主 旨:立軒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新聞稿內容發言人:池曉鈴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1/252.公司名稱:立軒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4/11/25下午19點30分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本公司為增進公司獲利、提升股東權益,擬認購玥軒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玥軒開發建設」)之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預計交易對象、投資標的及交易金額說明如下:交易對象 投資標的 交易金額---------- --------- ---------玥軒開發建設 玥軒開發建設 每股10元,16,100,000股股份有限公司 之普通股 共161,000,000元為上限二、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下稱「處理準則」)第十五條及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十二條規定,與關係人交易達公司總資產10%以上,應將該條第一項所列各款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其內容如下:(一)取
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公告】更正錸德114年第3季合併財報附註六、P.44、P.45
日 期:2025年11月26日公司名稱:錸德(2349)主 旨:更正錸德114年第3季合併財報附註六、P.44、P.45發言人:王鼎章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1/262.公司名稱: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4年第3季合併財報附註六、P.44、P.45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附註六、24.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P.44、P.45114.7.1~114.9.30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 計攤銷費用 4,253 2,095 6,348114.1.1~114.9.30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 計攤銷費用 12,951 6,689 19,640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附註六、24.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P.44、P.45114.7.1~114.9.30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 計攤銷費用 4,081 2,372 6,453114.1.1~114.9.30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公告】(補充公告)攸泰科技代子公司公告收購E3 Displays, LLC公司
日 期:2025年11月27日公司名稱:攸泰科技(6928)主 旨:(補充公告)代子公司公告收購E3 Displays, LLC公司發言人:黃堅真說 明: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收購2.事實發生日:114/11/27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E3 Displays, LLC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E3 Innovation, Inc.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1.擴展美國市場2.交易價金美金6,294,814.40元(約台幣1.92億元)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1.建立完成銷售渠道2.強化當地服務能力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如完成併購,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將有正面助益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自有資金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
中央社財經 ・ 2 天前【公告】南亞科取得廠務設備
日 期:2025年11月27日公司名稱:南亞科(2408)主 旨:南亞科取得廠務設備發言人:李培瑛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廠務設備2.事實發生日:114/11/26~114/11/27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4.其他核決日期:核決層級:董事長民國114年11月27日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一批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235,000,000元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良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關係:無。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
中央社財經 ・ 2 天前【公告】國票金董事會通過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
日 期:2025年11月26日公司名稱:國票金(2889)主 旨:國票金董事會通過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發言人:李憲宗說 明: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26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4/11/24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9/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利息淨收益(仟元):1,368,911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淨收益(仟元):6,033,788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損) (仟元):2,588,659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016,751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707,261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4710.期末總資產(仟元):430,163,69311.期末總負債(仟元):378,014,96612.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4,685,980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