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捷博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 期:2025年04月23日

公司名稱:捷博 (7831)

主 旨:捷博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

發言人:張裕旻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4/04/23

2.發生緣由: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3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30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中華路340-15號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4年05月02日起至114年06月30日止

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六、114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3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113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修訂「背書保證之管理」案。

(5)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之管理」案。

(6)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7)廢止「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8)股票申請上市(櫃)案。

(9)通過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

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案。

(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提名之期間

自114年04月24日起至114年05月03日止;

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應於114年05月03日下午4時前送達,

並述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

『董事(獨立董事)提名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送達本公司。

受理處所為新竹縣竹北市自強南路8號5樓之9(本公司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