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德勝董事會決議發行114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日 期:2025年10月03日
公司名稱:德勝 (8048)
主 旨:德勝董事會決議發行114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言人:楊育哲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03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
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
決定。
(2)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考
核、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特殊貢獻功績及發展潛力等因素擬定之分配標
準,由總經理呈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認股權人具本公司經理人
或兼任本公司董事之員工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
事會決議;認股權人非具本公司經理人或未兼任本公司董事之員工身分者,
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3)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0條之9規定,發行人依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
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
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
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
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5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為2,500,000股
7.認股價格:
以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若當日收盤價格低於面額時,
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時 程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
---------- -------------------------
屆滿2年 50 ﹪
屆滿3年 75 ﹪
屆滿4年 100 ﹪
(2)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5年,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為其他方式之處
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
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3)認股權人自本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聘僱合約、
保密義務、工作規則、員工管理辦法、本辦法或法令等事由時,本公司有權
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資遣、開除
已具認股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1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惟若
遇本辦法所訂停止過戶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於前述期
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認股權利應自退
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之日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
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
放棄其認股權利。
(3)留職停薪
已具認股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日起1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惟若遇本辦法所訂停止過戶期間,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
後遞延,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
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而遞延期間仍以第8項所定認股權憑證之存續
期間為限。
(4)死亡
依第8項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
內行使認股權,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5)受職業災害致殘疾或死亡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
職時,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
股權憑證屆滿2年之日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得由繼承人行
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2年之日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
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調職
如認股權人主動申請調職至本公司之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公司時,其認股權憑
證應比照離職方式處理。如應本公司要求而調職者,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
公司關係企業之認股權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
響。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
利。
(8)其他非屬上列原因或實際依照前揭各款規定執行時必須依相關法令進行調整
時,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訂定或調整之。
11.其他認股條件:
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
再發行。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
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
發生變動時(即包含以募集發行或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
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將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
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
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
之。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A.「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認
股權股款繳納憑證之股數,並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
股。
B.「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C.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
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之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D.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受讓股份過戶完成日
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E.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
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F.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G.調整後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
格。
(2)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認股價格應於除息基準日依
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A.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B.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
時,則先依現金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
格。
(3)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減資
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
拾五入),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
之。
A.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B.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 ×
(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
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C.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行使之限制
認股權人除於下列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
權利,填具「員工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管理處提出認股申請。
A.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B.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
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
C.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D.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
一日止。
E.「決定當年度之合併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後至當年度合併基準日前之期
間;或「決定當年度之分割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後至當年度分割基準日
前之期間;或「決定當年度之有償配股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後至當年度
有償配股基準日前之期間。
F.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認股權人提出認股申請,經審核書件完備後即通知認股權人於繳款期限前繳
納股款至指定銀行,逾期未繳款者,視同放棄該次之認股申請,該次已申請
但未繳款之部份視為未認購,認股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股請求。認股權人
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
(3)繳款後,認股權人須將親簽之「員工認股申請書」及繳款證明文件交付本公
司,由本公司將相關文件彙總並審查無誤後交給股務代理機構。
(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收齊文件並確認繳足股款後,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員工
姓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且經認股權人出具集保帳號,並於五個營業日
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股票。
(5)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櫃(市)買賣。
(6)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公告前一季新增發行之股票數額,每季至少
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依本辦法交付予認股權人之普通股股份,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
普通股股份相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其相關之稅賦按當時中華民
國之稅法規定辦理。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
不得探詢他人或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之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依第
8項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辦法之訂定及變更應經本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後生效,實際發行前修改時亦同。若
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先行修
訂,惟嗣後仍須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之要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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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桓鼎-KY董事會決議114年度私募普通股第一次定價暨發行相關事宜(補充說明114/10/20公告)
日 期:2025年11月03日公司名稱:桓鼎-KY(5543)主 旨:桓鼎-KY董事會決議114年度私募普通股第一次定價暨發行相關事宜(補充說明114/10/20公告)發言人:莊宏偉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0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為限。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6,000仟股為限,其實際發行股數授權由董事長視情況調整之。(補充)5.得私募額度:本公司114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普通股不超過30,000仟股額度內,私募中華民國境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股數應於前述30,000仟股範圍內,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視公司經營實際需求,於適當時機擇一或搭配方式分五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依據本公司114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價格,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
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公告】聯合聚晶董事會追認修訂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日 期:2025年11月06日公司名稱:聯合聚晶(6927)主 旨:聯合聚晶董事會追認修訂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發言人:李威德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1/06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5/02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4年5月2日董事會決議發行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告發行辦法主要內容,並於114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8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068710號函指示授權董事長修訂,並經114年11月6日董事會決議追認修訂本公司「民國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之第三條第一項,新增「控制或從屬公司」引用條文。(2)修訂前條文:一、適用本辦法之員工,以授予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及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正式編制全職員工為限,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之標準認定。(3)修訂後條文:一、適用本辦法之員工,以授予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及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正式編制全職員工為限,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公告】旭隼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日 期:2025年11月06日公司名稱:旭隼(6409)主 旨:旭隼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發言人:王介民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62.減資緣由:係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78,000元4.消除股份:7,800股5.減資比率:0.009%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877,035,66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1.減資基準日:民國114年11月30日12.其他應敘明事項:自董事會決議後至減資基準日止,若仍有符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之事宜,其註銷股份異動者,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公告】科懋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日 期:2025年11月06日公司名稱:科懋(6496)主 旨:科懋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發言人:陳銘策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62.減資緣由: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定條件,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新台幣1,067,800元4.消除股份:106,780股5.減資比率:0.22%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473,959,75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47,395,975股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1.減資基準日:114/11/17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公告】惠特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日 期:2025年11月07日公司名稱:惠特(6706)主 旨:惠特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發言人:許景翔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72.減資緣由: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3.減資金額:新台幣200,000元4.消除股份:20,000股5.減資比率:0.0255%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785,488,65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1.減資基準日:114/11/07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22 小時前【公告】力積電董事會決議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
日 期:2025年11月07日公司名稱:力積電(6770)主 旨:力積電董事會決議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發言人:譚仲民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7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普通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適用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0元及13.8元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1,412,250股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15.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發行新股之基準日為114年11月07日
中央社財經 ・ 18 小時前【公告】鈺邦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日 期:2025年11月05日公司名稱:鈺邦(6449)主 旨:鈺邦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發言人:李佩玲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52.減資緣由: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150,000元4.消除股份:15,000股5.減資比率:0.0163%6.減資後股本:919,185,140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1.減資基準日:114/11/05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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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年11月06日公司名稱:采鈺(6789)主 旨:采鈺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發言人:邱建俊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6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普通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適用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0.1元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2,000股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15.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發行新股之基準日為114年11月06日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公告】諾貝兒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日 期:2025年11月03日公司名稱:諾貝兒(6844)主 旨:諾貝兒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發言人:許耀鴻說 明: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11/03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3/11/15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4.變動原因:(一)本公司於113年11月15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以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並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300萬股額度內,視市場環境及公司需求,擇適當時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並自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得分三次辦理。(二)本案將於114年11月14日屆滿一年,上述額度自屆滿日起停止執行,並提請115年股東常會報告。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公告】文曄董事會通過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日 期:2025年11月04日公司名稱:文曄(3036)主 旨:文曄董事會通過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發言人:林冠男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42.減資緣由: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之規定由公司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新臺幣15,000元。4.消除股份:普通股1,500股。5.減資比率:0.0001%。6.減資後股本:新臺幣13,040,479,010元 (含特別股)。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1.減資基準日:114/12/01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公告】通用幹細胞*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日 期:2025年11月03日公司名稱:通用幹細胞*(7607)主 旨:通用幹細胞*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發言人:陳郁晴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3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1)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法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2)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實際洽定之應募人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在5,000,000股額度內為限。。5.得私募額度:在5,000,000股額度內,於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2)惟實際訂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
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公告】凌華董事會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發行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
日 期:2025年11月06日公司名稱:凌華(6166)主 旨:凌華董事會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發行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發言人:陳淑芬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62.增資資金來源: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發行普通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適用。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8.發行價格:民國112年度發行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每股認股價格:新臺幣57.14元。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民國112年度發行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98,000股。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公告】TPK-KY代重要子公司宸美(廈門)光電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
日 期:2025年11月06日公司名稱:TPK-KY(3673)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宸美(廈門)光電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發言人:江朝瑞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62.減資緣由:集團投資架構調整3.減資金額:人民幣600,746仟元4.消除股份:不適用5.減資比率:52%6.減資後股本:人民幣554,534仟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114/11/06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1.減資基準日:114/11/0612.其他應敘明事項:配合集團投資架構調整。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公告】原相董事會決議註銷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股份事宜
日 期:2025年11月04日公司名稱:原相(3227)主 旨:原相董事會決議註銷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股份事宜發言人:羅美煒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42.減資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股份並辦理減資。3.減資金額:210,750元。4.消除股份:21,075股。5.減資比率:0.014%。6.減資後股本:1,499,277,48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1.減資基準日:114/11/05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公告】文曄董事會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發行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
日 期:2025年11月04日公司名稱:文曄(3036)主 旨:文曄董事會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發行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發言人:林冠男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42.增資資金來源: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發行普通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適用。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8.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1)民國110年度發行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新臺幣34.8元。(2)民國110年度發行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新臺幣59.2元。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民國110年度發行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509,500股。(2)民國110年度發行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694,500股。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公告】倚強科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日 期:2025年11月05日公司名稱:倚強科(3219)主 旨:倚強科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發言人:王皓正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52.減資緣由: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及員工離職,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以發行價格向員工收買,對於公司所買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予以註銷。3.減資金額:130,000元4.消除股份:13,000股5.減資比率:0.018%6.減資後股本:71,283,880股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1.減資基準日:114/11/10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2 天前【公告】桓鼎-KY董事會決議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定價暨發行相關事宜(補充說明114/10/20公告)
日 期:2025年11月03日公司名稱:桓鼎-KY(5543)主 旨:桓鼎-KY董事會決議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定價暨發行相關事宜(補充說明114/10/20公告)發言人:莊宏偉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02.公司債名稱:桓鼎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以不超過新台幣97,100,000元為限,其實際發行張數授權由董事長視情況調整之。(補充)4.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五年。7.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0.5%。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借款。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以114年10月20日為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公告】倍力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庫藏股
日 期:2025年11月07日公司名稱:倍力(6874)主 旨:倍力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庫藏股發言人:陳信益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7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65,810,000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1/10~115/01/09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2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60.00~10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0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18,00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5/15 ~ 114/07/11 、預定買回股數(股):5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218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44.00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案由四:擬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提請 討論。說 明:1、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
中央社財經 ・ 21 小時前【公告】鴻翊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日 期:2025年11月06日公司名稱:鴻翊(3521)主 旨:鴻翊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度私募普通股案發言人:許翰林說 明: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11/06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NA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4.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13/11/25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將屆滿一年,本私募案於114年11月06日董事會決議尚未辦理之額度,於剩餘期限內不再繼續辦理。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