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微端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事宜(新增議案)

日 期:2019年04月22日

公司名稱:微端 (3285)

主 旨:微端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事宜(新增議案)

發言人:楊宗達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420巷28號B1樓(康寧生活會館)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7年度赴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4)本公司實施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5)107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7年度財務報告(含合併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案。

(2)承認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3)承認股東提案-發放1.5元現金股利案。(本次增列)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第九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1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此情形。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名,股東提案、受理期間及受理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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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侯選人名單,本公司

擬訂民國108年4月6日起至民國108年4月15日止為受理股東提名期間,凡有意提名

之股東請於民國108年4月15日18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

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提

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8年4月6日起至民國108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

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08年4月15日18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受理股東提名及提案處所:微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地址:新北市

汐止區康寧街169巷31號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