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強茂董事會決議111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於期限屆滿後不繼續辦理

日 期:2023年03月10日

公司名稱:強茂 (2481)

主 旨:強茂董事會決議111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於期限屆滿後不繼續辦理

發言人:沈盈秀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3/10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1/6/14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1年6月14日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於不超過38,000仟股之範圍內辦

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並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一至二次辦理。

(2)上述私募普通股案將於112年6月13日屆期失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未於期限內辦

理完成之額度自112年6月13日起停止辦理。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