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強盛新董事會決議通過分割染整事業之相關營業
日 期:2025年10月09日
公司名稱:強盛新 (1463)
主 旨:強盛新董事會決議通過分割染整事業之相關營業
發言人:鄭以民
說 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
2.事實發生日:114/10/9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1)被分割公司:本公司,分割讓與後併同轉型更名為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受讓之既存公司: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強盛染整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強盛染整公司;為既存且由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1)強盛染整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2)本次染整事業分割案係屬既有集團組織架構之重組與調整,
對本公司之股東權益無受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併購目的:為提升企業經營效率,落實事業體獨立發展策略,
以強化集團長期競爭力與管理效能。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提高市場競爭力及整體營運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對價種類:強盛染整公司發行新股為對價。
資金來源: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公司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預計為新台幣110,657,000元,以每股新台幣10元換取
強盛染整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1股,本公司共換取強盛染整公司普通股11,065,7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若有不足換取1股者,由強盛染整公司於完成變更登記後三十
日內,按不足換取股份之營業價值,以現金乙次給付予本公司。
計算依據:前揭換股比例係參酌本公司擬分割讓與之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每股
淨值及分割換股比例之專家意見訂定之。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會計師:儲穗會計師事務所
證券承銷商: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邱麗梅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612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參照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民國107年10月26日IFRS問答集
「共同控制下企業合併之會計處理疑義」、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s)專區公布之IFRS問答集第69題回答,母公
司分割資產予新設立之子公司,性質係共同控制下組織重組,應按
帳面金額移轉。另,依據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1)基秘字第
128 號解釋函有關「分割所涉及之會計處理」相關規定,讓與公司
將其營業讓與另一受讓公司並取得其發行之股權時,若讓與公司與
受讓公司原係聯屬公司,因其性質原屬組織重組,故會計處理應以
原資產帳面價值(若有資產減損,則應以認列損失後之金額為基礎)
減負債後之淨額作為取得股權之成本,不認列交換利益;受讓公司
亦以讓與公司原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若有資產減損,則應以認
列損失後之金額為基礎)作為取得資產及負債之成本,並以兩者淨
額為基礎,面額部分作為股本,超過面額部分作為資本公積。因此,
本分割案採用帳面價值法進行價值評估。
本分割案強盛新公司擬分割讓與染整事業相關業務,移轉予既存且
由強盛新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強盛染整公司,其性質實為集團共同
控制下之組織重組。經以繼續經營為價值前提,並採帳面價值為價
值標準進行評估後,擬分割讓與染整事業相關業務於民國114年6月
30日評估基準日之營業價值為新台幣110,657仟元(資產金額新台
幣150,521仟元減負債金額新台幣39,864仟元後之淨額),惟實際
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仍以分割基準日之帳面金額為依據。本分割案
強盛染整公司擬以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等於每股票面金額)
,發行普通股11,065,700股作為對價,其與強盛新擬分割染整事業
之相關業務營業價值相等,並無產生任何損益;且強盛染整公司於
分割前後皆為強盛新公司百分之百持有,其經營權及控制權並未改
變,對強盛新公司現有之股東權益並無影響。綜上所述,本會計
師認為本分割案之換股比例尚屬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
分割基準日暫定為2026年2月1日。
惟染整事業分割案經強盛新股東會與強盛染整公司董事會決議
通過及相關主管機關(包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臺灣證券交
易所等)之許可或核准後,若因踐行相關法定程序或實務需求
,而有調整分割基準日之必要時,授權雙方董事長調整之。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1)自分割基準日起,本公司分割讓與染整事業之一切資產、
負債及其截至分割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強
盛染整公司依法概括承受;如需辦理相關手續,本公司應配合之。
(2)除分割讓與之負債與分割前本公司之債務係可分者外,強盛
染整公司應就分割前本公司所負債務於其受讓營業之出資範圍,
依企業併購法第三十五條第七項規定與本公司負連帶清償責任。
但債權人之連帶清償責任請求權,自分割基準日起二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本次分割讓與染整事業之營業價值,預計為新台幣 110,657,000元
(以本公司民國114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帳
面價值為評估基礎,惟實際金額仍以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為
依據),以每股新台幣10元換取強盛染整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1 股,共換取 11,065,700 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若有
不足換取一股者,則由強盛染整公司以現金給付本公司。就前
揭所定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與營業)、換股比例(如有
調整之必要時)、染整事業分割案之其他相關事宜(包含但不
限於染整事業相關業務分割計畫書之修訂、因主管機關行政指導
或相關法令制定相關事宜或因客觀環境須變更,以及其他處理一
切有關染整事業分割案未盡事宜),擬提請本公司民國114年度
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次分割係讓與染整事業給既存且由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對本公司之營運及股東權益無影響。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計畫書之任何條款如與相關法令有所牴觸而歸於無效者
,僅該牴觸之部份無效,但其他條款依然有效。至於因牴觸相
關法令而歸於無效之部分條款,逕依相關法令之規定由本公司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與強盛染整公司董事會於合法範圍內另行
議定之。
(2)本計畫書之任何條款如依相關主管機關之核示而有變更必
要者,逕依相關主管機關核示之內容或由本公司董事會與強盛
染整公司董事會另行依相關主管機關之核示修訂之。
(3)本計畫書須經提報本公司股東會及強盛染整公司董事會決
議通過後始生效力。且本計畫書如未能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
准或許可,則本計畫書自始不生效力。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本次分割係讓與染整事業給既存且由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對本公司之營運及股東權益無影響。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不適用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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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年11月12日公司名稱:益登(3048)主 旨:益登之子公司鑫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商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簡易合併案相關事宜發言人:黃秀玲說 明: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簡易合併2.事實發生日:114/11/12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鑫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隆電子」)(益登科技100%子公司)消滅公司:商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商杰公司」)(益登科技100%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商杰公司之全體股東。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商杰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集團組織調整,提升管理效率。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有效整合資源運用及提升營運競爭力。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公告】國際海洋董事會重要決議
日 期:2025年11月14日公司名稱:國際海洋(7583)主 旨:國際海洋董事會重要決議發言人:王奕仁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1/142.公司名稱:國際海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已編制完竣(2)擬就人員運輸船採購案向銀行申請綜合額度、短期無擔及中期擔保借款額度(3)本公司截至114年9月30日止,帳列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款項/存出保證金超過正常授信/交易期間三個月以上且金額重大者,評估是否轉列資金貸與案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2 天前【公告】91APP*-KY董事會決議通過重要子公司九易宇軒股份有限公司收購資廚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1月13日公司名稱:91APP*-KY(6741)主 旨:91APP*-KY董事會決議通過重要子公司九易宇軒股份有限公司收購資廚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發言人:楊明芳說 明: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收購2.事實發生日:114/11/13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收購公司:九易宇軒股份有限公司被收購公司:資廚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iCHEF CO., LTD.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為延伸服務範疇至餐飲業,以擴大潛在市場及營運規模;同時整合雙方技術與人才,助益現有廣告業務與第三方支付業務之發展。對價條件:美金32,000,000元支付時點:預計民國114年11月27日完成交割(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核准本案時間進行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公告】91APP*-KY董事會通過修訂2025年第二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日 期:2025年11月13日公司名稱:91APP*-KY(6741)主 旨:91APP*-KY董事會通過修訂2025年第二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發言人:楊明芳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1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615,308,222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4/14~114/05/09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51.00~135.5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66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4,600,00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1/15 ~ 114/03/12 、預定買回股數(股):25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21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84.00(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1/05/04 ~ 111/07/01 、預定買回股數(股):25000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公告】益登之子公司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簡易合併案相關事宜
日 期:2025年11月12日公司名稱:益登(3048)主 旨:益登之子公司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簡易合併案相關事宜發言人:黃秀玲說 明: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簡易合併2.事實發生日:114/11/12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彥陽科技」) (益登科技100%子公司)消滅公司:大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志科技」) (益登科技100%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大志科技之全體股東。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大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集團組織調整,提升管理效率。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有效整合資源運用及提升營運競爭力。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公告】欣雄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日 期:2025年11月12日公司名稱:欣雄(8908)主 旨:欣雄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發言人:王定中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12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99,158,683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1/13~115/01/12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30.00~6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32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682,00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5/21 ~ 114/07/11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682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68.00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基於維護股東權益及兼顧市場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分批買回策略,故未執行完畢。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一、依據
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公告】正淩董事會追認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 期:2025年11月12日公司名稱:正淩(8147)主 旨:正淩董事會追認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發言人:劉偉豪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1/12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8/06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114年08月06日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民國114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1)依據主管機關審查本發行案件後要求,修訂本辦法第三條條文並經114年11月12日董事會追認通過。(2)修訂前條文三、認股權人:(一)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及從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3)修訂後條文三、認股權人:(一)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及從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指符合金管會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函釋規定。),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公告】友鋮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日 期:2025年11月14日公司名稱:友鋮(7718)主 旨:友鋮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發言人:張棟卿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1/142.公司名稱:友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1)通過本公司114年經理人之年終獎金案。(2)通過與子公司-必鋮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管理服務合約案。(3)通過本公司民國115年度稽核計畫案。(4)通過本公司民國115年預算案。(5)修訂「庫藏股轉讓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6)修訂「印鑑暨重要文件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7)修訂「內部稽核制度」部分條文案。(8)通過114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表案。(9)通過指派永續長案。(10)本公司為營運需要,擬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2 天前【公告】三一東林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日 期:2025年11月13日公司名稱:三一東林(3609)主 旨:三一東林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發言人:陳長佚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13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77,500,000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1/17~115/01/13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5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37.00~71.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6.51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本公司董事會114年11月13日第八屆第16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本公司2,500,000股普通股股份轉讓予員工案。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第 一 條 目的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公告】偉康科技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庫藏股
日 期:2025年11月11日公司名稱:偉康科技(6865)主 旨:偉康科技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庫藏股發言人:黃閔(糸秀)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11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21,834,097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1/12~115/01/11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40.00~72.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1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第六案 案由:本公司擬買回庫藏股案。說明:一、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士氣並留任本公司所需優秀人才,本公司擬實施庫藏股買回並轉讓予員工,相關說明如下:1.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依法令規範,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不超過新台幣221,834,0
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