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霈*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日 期:2025年10月13日
公司名稱:康霈* (6919)
主 旨:康霈*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發言人:凌玉芳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13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422,720,57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0/14~114/12/1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8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45.00~25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1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為激勵員工士氣並留任本公司所需優秀關鍵人才,本公司擬實施庫藏股買回並轉讓予員工,
依法定規定擬於每股新台幣145元至250元之間,以新台幣450,000,000元作為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
限,於民國114年10月14日至12月13日期間內買回本公司普通股,預定買回股數1,800,000股,並得
於上開期間內以低於買回區間價格下限之價格繼續買回。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委
員會發佈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
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5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
第四條:本轉讓辦法適用對象以認股基準日在職至少滿一年且達到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內
之全職及兼職員工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海內外子公司全職及
兼職員工為限(以下稱「員工」)。適用對象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全職及
兼職員工定義如下:
(1)全職員工:受本公司雇用,執行本公司交付工作,並按月支領薪資者。
(2)兼職員工:受本公司雇用之計時性人員或定期契約人員並支領薪資者。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股數應參酌依年資、職等、職務、工作績效、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擬定之分配
標準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
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依下列規定經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討論
後,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1)認股權人為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
意;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討論。
(2)子公司如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者,發放對象為具該子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
者,應先提報該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間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
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
下四捨五入),惟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時,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調
整之;或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
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
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條之1規定事項,始得辦
理。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x (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轉讓買回股份予
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第八條:
1.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
同。
2.依公司法第167條之3之規定,本公司得限制員工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其期間最長不
得超過二年。
第九條:轉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內經離職通知當日(含提出自願離職或
通知資遣或解僱),即喪失認購資格。員工於繳款期限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論;認購不足
之餘額,可由董事會於下次認購作業,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並依認股人身分提報審計委員會或薪資報
酬委員會審議後呈報董事會決議。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一條:本辦法訂定於民國一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0.1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
流動資產4.7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
本公司資本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預計以每股145~250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1,800,000股,對該公司財務結
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之影響並不重大。綜上
所述,本會計師認為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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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年11月05日公司名稱:同亨(5490)主 旨:更正同亨於110年11月8日公告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刪除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發言人:徐壬謙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1/052.公司名稱:同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強化員工持股計畫之即時激勵效果,提升參與意願及持股誘因,董事會決議通過刪除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6.因應措施:(1)刪除條文:(轉讓期間之限制條款)第七條之一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依公司法第167條之3之規定,自股票交付日起限制員工6個月不內得轉讓。但因離職、繼承及特殊情況經董事長同意不在此限。(2)除刪除上述條文外,「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其餘內容不變,並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生效。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2 天前【公告】華擎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買註銷減資案
日 期:2025年11月06日公司名稱:華擎(3515)主 旨:華擎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買註銷減資案發言人:陳健宏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62.減資緣由:係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所有買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新台幣97,600元4.消除股份:9,760股5.減資比率:0.0079%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235,465,69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1.減資基準日:114年11月19日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2 天前《其他股》合騏明起買回庫藏股200萬股 區間價108至200元
【時報-台北電】合騏(8937)公告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預計買回200萬股,買回期間為114年11月6日至115年1月5日。買回目的為轉讓予員工,買回區間價格為108元至200元,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為1.95%。(編輯:林家祺)
時報資訊 ・ 2 天前【公告】金麗科董事會決議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 期:2025年11月05日公司名稱:金麗科(3228)主 旨:金麗科董事會決議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發言人:呂世民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5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或原則,經董事長核准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員工具董事及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非屬董事及經理人之本公司員工,應先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
中央社財經 ・ 2 天前【公告】濾能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日 期:2025年11月06日公司名稱:濾能(6823)主 旨:濾能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發言人:葉博雅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6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1)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之特定人為限。(2)本公司目前尚無已洽定之特定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 2,770仟股額度為限。5.得私募額度:發行總數以不超過 2,770仟股額度為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五成,取得獨立專家對私募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意見,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A.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2)實際之發行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若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依據前述定價方式,致以低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公告】北極星藥業-KY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日 期:2025年11月07日公司名稱:北極星藥業-KY(6550)主 旨:北極星藥業-KY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發言人:徐展平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7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以及112年12月2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3860674號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條件之特定人為限,以內部人或關係人或策略性投資人為限,應募人資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審查之。本次私募普通股應募人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特定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若應募人為內部人或關係人或策略性投資人,可能之應募人名單與本公司之關係說明如下:(1)應募人為公司內部人因內部人對公司營運有相當程度之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故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洽詢之應募人擬包括內部人,可能應募人名單名單如下:可能應募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中央社財經 ・ 17 小時前【公告】天良董事會通過訂定「114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 期:2025年11月06日公司名稱:天良(4127)主 旨:天良董事會通過訂定「114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發言人:郭俊雄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6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發行,並得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得認股權人須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年或對本公司有相當貢獻經提報董事長同意之本公司全職員工、兼職員工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全職員工、兼職員工。此處所稱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係指符合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者。(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成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依據本公司所設定之績效考核、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擬定分配標準,經由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事會決議後認定之。本公司經理人或兼任本公司董事之員工,應先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三)單一認股權人累計取得本公司依處理準則第56條之1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本公司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