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控-KY代子公司處分不動產、廠房及土地,並以售後租回取得使用權資產(更改使用權資產租賃期間)

日 期:2023年03月30日

公司名稱:康控-KY (4943)

主 旨:代子公司處分不動產、廠房及土地,並以售後租回取得使用權資產(更改使用權資產租賃期間)

發言人:黃翹生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子公司昆山康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位於

昆山市周市黃浦江北路 688 號

的房屋建築物及土地使用權附屬設施

2.事實發生日:112/3/30~112/3/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依照112年2月24日重大訊息,主旨為代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

廠房及土地,並以售後租回取得使用權資產

(補充公告售後租回使用權資產價格)之公告內容。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昆山華芯微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依照112年2月24日重大訊息,主旨為代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

廠房及土地,並以售後租回取得使用權資產

(補充公告售後租回使用權資產價格)之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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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照112年2月24日重大訊息,主旨為代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

廠房及土地,並以售後租回取得使用權資產

(補充公告售後租回使用權資產價格)之公告內容。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依照112年2月24日重大訊息,主旨為代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

廠房及土地,並以售後租回取得使用權資產

(補充公告售後租回使用權資產價格)之公告內容。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依照112年2月24日重大訊息,主旨為代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

廠房及土地,並以售後租回取得使用權資產

(補充公告售後租回使用權資產價格)之公告內容。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請參考112年2月24日重大訊息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照112年2月24日重大訊息,主旨為代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

廠房及土地,並以售後租回取得使用權資產

(補充公告售後租回使用權資產價格)之公告內容。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2年3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2年3月3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集團因未來主要產品項目、業務發展及成本費用考量,

於民國112年03月30日第五屆第十八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子公司昆山康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擬簽署租賃修改合約,

該租賃期間由原為期十年(自民國111年12月15日起至

民國121年12月14日止),更改為期三年(自民國111年12月15日

起至民國114年12月14日止),其餘租賃條件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