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寶德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日 期:2022年03月30日

公司名稱:寶德 (3349)

主 旨:寶德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發言人:蔡明勳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16號地下二樓(L棟,遠東

世紀廣場第二期管理委員會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110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110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修訂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4)修訂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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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

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1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25日止受理

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

1年4月25日16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

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送達為準,並請

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繫方式。

受理處所: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自民國111年5月24日至111年6月20日止。

(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