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寶徠擬與關係人就「松雍案」(原名稱:信義案)簽訂工程合約增補協議。

日 期:2022年03月16日

公司名稱:寶徠 (1805)

主 旨:寶徠擬與關係人就「松雍案」(原名稱:信義案)簽訂工程合約增補協議。

發言人:黃文正

說 明:

1.契約種類:住宅興建工程

2.事實發生日:111/3/16~111/3/16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璞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璞全廣告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之公司)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公司共同投資興建之營建個案「松雍案」(原名稱:信義案)之工

程興建,原經民國109.03.19董事會通過,全案發包總價款原為新台

幣817,472,801元整,依本公司參與投入興建比例35%計算,發包金額

為286,115,480元(含稅)。

2.今因疫情及物價波動之影響致工程材料及工資價格飆漲,營造商已

不堪負荷,經雙方多次協商後,建商擬補貼工程款50,000,000元,並

簽訂增補協議,經增補後本案發包總價款為867,472,801元,依本公司

參與投入興建比例35%計算,發包金額增加為303,615,480元(含稅)。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集合住宅興建工程之合約增補。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此情形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03月16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03月16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