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寶島科於110年11月26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之新聞稿內容

日 期:2021年11月26日

公司名稱:寶島科 (5312)

主 旨:寶島科於110年11月26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之新聞稿內容

發言人:張立徽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26

2.公司名稱:寶島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New Path International Co., Ltd.

(持有Ginko International Co., Ltd.(金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金可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8.39%股份)擬參與金可公司與

Glamor Vision Ltd.之合併案(「合併案」)。於合併案完成後,

New Path International Co., Ltd. 將透過

Glamor Vision Ltd.間接持有金可公司

約18.39%股權,持股比例與目前相同。

合併案尚需經金可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並依法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

就合併案之內容及相關條件請詳金可公司之重大訊息公告。

8.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民國110年11月26日17:30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說明本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

【2021年11月26日】金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金可公司」)

宣布與Glamor Vision Ltd.及其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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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mor International Ltd.簽署合併契約,

由Glamor Vision Ltd.以每股現金對價新台幣(下同)280元

支付予金可公司全體股東,以收購金可公司

百分之百普通股股份(以下稱「合併案」)。

就合併案,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New Path International Co., Ltd.

(持有金可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8.39%)

擬參與金可公司與Glamor Vision Ltd.之合併案。

於合併案完成後,New Path International Co., Ltd.

將透過Glamor Vision Ltd.間接持有金可公司

約18.39%股權,持股比例與目前相同。

合併案尚需經金可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並依法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

就合併案之內容及相關條件請詳金可公司之重大訊息公告。

本公司為金可公司之主要股東,相信金可公司私有化下櫃後,

可以更加聚焦長期價值創造,聚焦業務的發展以及國際市場的拓展,

帶領金可公司發展踏入新的階段。參與Glamor Vision Ltd.收購金可公司

百分之百股權之交易案符合本公司之利益。

知名私募基金霸菱亞洲將作為長期合作夥伴參與合併案。在合併案完成後,

金可將借重霸菱亞洲的國際經驗及專業,與公司經營階層及員工共同努力,

持續深耕與拓展國際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