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相董事會通過投資Lion Best Global Limited發行之「B檔債券」

日 期:2021年05月07日

公司名稱:富相 (4985)

主 旨:富相董事會通過投資Lion Best Global Limited發行之「B檔債券」

發言人:朱淑娥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5/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投資Lion Best Global Limited所發行之「B檔債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

Lion Best Global Limited發行之五年期不可轉讓「B檔債券」

2.事實發生日:110/5/7~110/5/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USD10,000仟元(以4/29匯率@27.93換算約新台幣279,300仟元)

(實際數依支付當日匯率為準)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Lion Best Global Limited

其與公司之關係:無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一次付清。

(2)利率:8%,每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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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資金用途:債券之資金將用於認購Green Heaven Investments Limited

(BVI)(「標的公司」)所發行之特別股。發行公司收到本債券之資金時,

其中超過美金100,000,000元之金額將直接匯入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之建融

信託專戶。標的公司將以該等股款用於投資信義A7特區/台北Sky Tower

之不動產專案。

(4)擔保品:發行公司之投資已取得之以下擔保品:

(a)針對August Gold Ltd. (BVI)、Green Heaven Investments Limited

(BVI)、Luxe Opus (Lux)等公司所發行股份之100%股份質權、90%碩河

開發(股)公司之股份質權。

(b)設予發行公司之碩河公司所持有位於台灣台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

18地號(地址:松壽路3號及3之1號)之全部實質受益權(不動產抵押權)。

(c)標的公司發生違約情事時,將立即取得該等抵押物。

(5)金流:標的公司付予發行公司之特別股之股利將匯入貸款銀行所設之發行公

司之備償專戶,並由銀行將利息付予債券投資人,發行公司將無權挪用備償

專戶中將付予投資人及銀行之利息。

(6)提前清償:無論有無其他相反約定,發行公司得單方決定於未滿到期日

(2025.9.24)前提前清償任何債券,惟該等提前清償之金額應相當於到

期日當日之本金及利息,且無任何處罰。

(7)違約情事之受清償順位:

第一:100%用以支付第三方之費用及付款,包括與發行公司(Lion Best)

之註冊代理人、年費、管理相關之任何費用及金額達美金4千7百萬元

之聯合授信貸款(融資性貸款);

第二:100%分配予A檔債券持有人,直至下列款項全數付清:

(i)A檔債券未償之本金,及

(ii)金額相當於單利年利率8.0%之5年利息,再扣除當時已付之

所有利息(前述(i)及(ii)之總值合稱「A檔債券最低回

報資本」);及

第三:100%分配予本債券持有人,直至下列款項全數付清:

(i)本債券未償之本金,及

(ii)金額相當於單利年利率8.0%之至到期日止之利息,再扣除

當時已付之所有利息;或至還款日止所產生之利息,以較

高者計。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會計師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Lion Best Global Limited債券USD10,000仟元。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本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總資產比例:14.55%

占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7.90%

本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35,499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投資理財並取得合理收益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0年5月7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0年5月7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卓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陳詠捷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7809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無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