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宜特代重要子公司大陸地區投資事業投資架構調整事宜

0.DBP.BULL.3289

日 期:2018年12月14日

公司名稱:宜特科技 (3289)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大陸地區投資事業投資架構調整事宜

發言人:林榆桑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7/12/14至民國107/12/14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1.宜特科技(昆山)電子有限公司在大陸地區投資設立之深圳宜特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之81.15%股權調整轉讓予宜特(上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2.第三地區投資事業塞席爾INTEGRATED SERVICE TECHNOLOGYINC.在大陸地區投資設立之深圳宜特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之18.85%股權調整轉讓予宜特(上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37,000 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深圳宜特檢測技術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人民幣 34,95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從事電子零組件生產製造、設計測試及銷售等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 35,038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 -3,107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人民幣 34,950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轉投資公司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出售價格將以2018/11/30自結財報淨值為依據,應不產生處分損益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金額為不超過人民幣 37,000 仟元,預計整體交易於今年第4季完成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參考深圳永信資產評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資產評估報告及精譽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價格合理性之覆核,送交董事會決議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股權投資架構調整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7年12月14日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7年12月14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 38,986千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87.19%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2.83%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8.26%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 34,401千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65.17%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1.32%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3.76%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4年度:新台幣-35,008仟元105年度:新台幣 12,545仟元106年度:新台幣 21,029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104年度:新台幣0元105年度:新台幣0元106年度:新台幣0元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