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媒體報導事宜

日 期:2021年10月04日

公司名稱:台開 (2841)

主 旨:媒體報導事宜

發言人:蕭鈺豈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10/04

2.公司名稱: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精科園區契約案,台開一審判決應返還17億結餘款

7.發生緣由:

台中市政府與台開公司在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開發案,雙方契約的爭議,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中市府勝訴,台開公司應返還17億1237萬48907元結餘款。

8.因應措施:

為維護台開公司股東權益,本公司除已委請律師研議外,將於正式收受台中地方法

院正式判決,依法上訴。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