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好樂迪董事長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8月11日

公司名稱:好樂迪 (9943)

主 旨:好樂迪董事長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李俊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1/07/2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11年06月16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業經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07月22日臺證上一字第111180342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本公司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

定訂定本計畫書。

一、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二)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47,317,600股,每股

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473,176,000元。

(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220,976,4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

22,097,640股,用以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四)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15%,原普通股每仟股換發850股(即每仟股減少150股)。

(五)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1.5元。

(六)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125,219,96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壹拾元,共計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52,199,600元。

(七)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

廣告

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舊股票停止過戶

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

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依減資換股基準

日後在股票公開集中市場恢復買賣參考價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參考價承購之。

(八)本公司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換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11年09月14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日期:民國111年09月15日至民國111年09月23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11年09月18日。(因最後過戶日111年09月18日適

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日期提前至111年09月16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

理過戶之股東請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

09月1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1年09月19日至民國111年09月23日。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1年09月23日。

(六)換發新股票暨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11年09月26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11年10月03日。

(八)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換發申

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三)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

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四)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405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五、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為配合主

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擬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

業日程。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1/09/23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9/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9/23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換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1/09/26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25,219,96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

之,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