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太普高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 期:2021年03月16日

公司名稱:太普高 (3284)

主 旨:太普高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事宜

發言人:侯景文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01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3F大禮堂。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中路一號3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2) 109年度營業報告。

(3) 審計委員會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4)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承認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 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 討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 討論補選董事一席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 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0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01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最後過戶日(110年04月02日)適逢例假日,現場過戶請於110年04月01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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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10年04月02日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電話:(02)2381-6288

(2)依公司法第172-1及第192-1之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及書面提名董事

候選人

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之期間及處所如下:

受理提案及提名期間:自110年03月26日起至110年04月06日十七時止。

受理提案及提名處所: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莒光二街20號;本公司董事長室。

郵寄者以送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或提名函件」字樣

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3)本公司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及轉換公司債於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亦停止執行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