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聯大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度股東常會

日 期:2023年02月28日

公司名稱:大聯大 (3702)

主 旨:大聯大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度股東常會

發言人:袁興文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8樓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

(2)民國111年度盈餘分配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選舉本公司第七屆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3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會日期及開會時間:112年5月31日(週三)上午九時。

二、有關本公司盈餘分派內容,本公司將於股東會開會日至少40日前公告。

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30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

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

(股)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此外,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

其股東會之召集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

廣告

四、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本次應選9名董事,含獨立董

事4名)。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

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受理時間:民國112年3月2日起至民國112年3月13日17:00前。

受理方式:請有意提案股東於上述期間,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申請,請於信封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或「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並以

寄達為憑。

受理處所:大聯大投資控股(股)公司股務(地址: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9號22樓)。

聯絡電話:02-21910068分機85291、85262。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2年4月29日至民國

112年5月28日,請逕登入電子投票平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