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立補董事會決議分割液晶及配向膜業務與新設公司乙案

日 期:2019年10月01日

公司名稱:大立 (4716)

主 旨:補大立董事會決議分割液晶及配向膜業務與新設公司乙案

發言人:郭正順

說 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液晶及配向膜業務

2.事實發生日:107/3/6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被分割公司:大立高分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分割新設公司:大立顯華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分割之新設公司:大立顯華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相對人:煙台顯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7.併購目的:

出售大立高公司液晶及配向膜業務予大立顯華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並由煙台顯華全權負責營運,期借助煙台顯華與中國面板廠的關係

,擴大銷售面,為股東謀求最大利益。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106年大立高公司之液晶及配向膜業務虧損15,432仟元,

業務移轉後,預計能降低此部分虧損。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預計減少虧損15,432仟元,

增加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約0.21元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1.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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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NA

13.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NA

14.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15.預定完成日程:

待投審會核准煙台顯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對新設公司(大立顯華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之增資案後,煙台顯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會在6個月內完成增資款的到位,

並取得新設公司78.26%的股權,並用該增資款向大立高公司購買所屬之液晶

及配向膜業務權利。

16.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由新設公司(大立顯華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大立高公司原有之液晶及配向膜業務。

17.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18.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新設公司(大立顯華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評價價值:4600萬(截止108年10月1日)。

2.被分割公司(大立高分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新設公司普通股股份21.74%。

3.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不適用。

19.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2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NA

21.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2.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

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其應迴避或

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NA

23.其他敘明事項:

NA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