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略-KY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現金增資之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1月18日

公司名稱:大略-KY (4804)

主 旨:大略-KY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現金增資之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發言人:林亨杰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1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公司董事華龍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4.私募股數或張數:2,100張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2,000,000股額度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之八成,且不得低於股票面額: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本次私募定價日擬定為110年1月18日,依據上述定價原則,

擇前5個營業日之收盤均價14.43元為基準;

另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為15.22元為基準,

取二基準價格較高者訂定參考價格為15.22元。

本次私募價格擬定為12.20元,為參考價格之80.16%。

未低於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且不低於股票面額。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充實營運周轉金,

且考量私募作業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

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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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實際定價日:110年1月18日

11.參考價格:15.22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2.2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

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

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定為110年2月1日,

繳款期間預定為110年1月19日至108年2月 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