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宇資董事會決議買回大宇資股份(修正預定買回之期間)

日 期:2020年03月24日

公司名稱:大宇資 (6111)

主 旨:董事會決議買回大宇資股份(修正預定買回之期間)

發言人:謝炳輝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17,478,048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24~109/05/2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31.00~10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6/08/10 ~ 106/08/29 、預定買回股數(股):600000 、實際已買

回股數(股):322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54.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前次第四次實施庫藏股,為兼顧市場機制,依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分批買回,故未執行完

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買回本公司部份股份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一、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部分股

份,內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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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417,478,048 元整。

4.預計買回之期間:民國109年3月24日起至民國109年5月23日止。

5.預計買回之數量:預計買回 600,000 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 31.00 元至 100.00 元整,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

買回區間價格下限 31.00 元,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市場買回。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股。

9.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詳【附件二】。

10.申報買回但尚未執行完畢之情形:前次第四次實施庫藏股,為兼顧市場機,

依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分批買回,故未執行完畢。

二、本公司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 1.22 %,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

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

三、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

附「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及

「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詳【附件三】及

【附件四】。

四、本案經109年3月23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請董事會討論。

五、謹提請 討論。

決 議:(1) 本案經109年3月23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

(2)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23日之一○九年第三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6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2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16.0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所訂股份買回區間價格31元至100元,落於規定之買回區間價格上限

及下限內,經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核算其引用之依據尚無不符,故大宇公司所訂股份買

回區間價格應屬合理。另依大宇公司依所訂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

外,餘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等,並未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第五次買回本公司股份預定買回之期間由民國109年3月24日至民國109年5月23日,修正為民

國109年3月24日至民國109年5月22日,將提次一董事會追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