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同澄清媒體報導

日 期:2020年06月02日

公司名稱:大同 (2371)

主 旨:澄清媒體報導

發言人:彭文傑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06/02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新頭殼

6.報導內容:華為透過大同拿政府標案?...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a. 大同公司自民國44年開始交電錶給台電迄今,不管是機械或智慧電表,皆是全在

台灣開發,也在台灣製造。大同的台電電錶完全是自行開發,沒有使用任何華為

晶片,且未參與台電智慧電錶的通訊標案。台電的電錶採購斷無可能讓華為參與。

b. 大同數年前已是泰國電力公司的供應商,華為想參與其AMI的通訊系統,所以

與我們電表整合測試,做過簡單的POC (proof of concept),但該案沒有得標,

目前也沒有進一步的業務合作。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最近國人在嚴重關切的是大同是否有違法陸資投資的問題,媒體記者反倒汙衊栽贓

大同的台電電表業務與華為有關,完全混淆視聽,背離事實!

針對新頭殼媒體不實報導,本公司將委任律師提告,若造成公司損害也將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