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億金茂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良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00%之股權交易金額,且達大億金茂實收資本額20%。

日 期:2019年05月10日

公司名稱:大億金茂 (8107)

主 旨:大億金茂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良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00%之股權交易金額,且達大億金茂實收資本額20%。

發言人:蔡明志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取得良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

2.事實發生日:108/5/10~108/5/1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400,000股整

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146.15元整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04,610,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自然人計15人,共1,400,000股,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無此情形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無此情形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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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依買賣契約條件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該公司財報、鑑價公司報告及會計師意見書。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8.91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迄目前為止,本公司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1,400,000股整

,本公司之各子公司無持有本交易證券。

金額:新台幣204,610,000元整

持股比例 :100%

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107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中總資產之比例:10.03%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之比例:13.78%

最近期財務報表(107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新台幣19,964,000元整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集團發展之長期規劃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08年5月10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08年5月10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慶鑫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邱芳才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3049號

24.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為配合集團未來集中管理,於台南市安平工業區或其週邊尋找合適標的

,以利未來建立總部規劃使用。

而本次投資標的良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台南市安平工業區,以出租不動產

為主,符合本公司需求,故擬以購買其100%股權,藉以取得安平工業區內相關

不動產所有權。

經外部專家評估良綱實業100%股權價值,因良綱實業以出租不動產為業,主要

價值來自土地及廠房,因此主要採用資產面的帳面淨值調整法及收益面的現金

流量折現法進行股權價值評估,股權價值區間為新台幣191,332仟元~新台幣

220,314仟元,本次交易金額新台幣204,610仟元,經會計師就外部專家評估報

告進行複合表示該金額尚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