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坦德科技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私募普通股價格及定價日案(更正111/04/21誤植內容)

日 期:2022年04月25日

公司名稱:坦德科技 (6867)

主 旨:坦德科技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私募普通股價格及定價日案(更正111/04/21誤植內容)

發言人:李昭霈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4/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私募普通股價格及定價日案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1

二、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三、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相關規定選定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2)目前已洽定之應募人為和順興智能移動有限合夥,認購金額為新臺幣

200,000,000元,係為策略性投資人,其目前非為本公司之股東、關係人與

內部人,目前持有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之0%。

截至111年4月21日止,應募人持股前十大股東明細如下:

法人應募人 法人應募人前十大股東 持股比例 與公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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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順興智能 中國信託資本有限公司 10% 無

移動有限合 富泰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 無

夥 利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0% 無

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0% 無

四、私募股數或張數:10,000,000股

五、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價格之訂定依據:以111年4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

行價格不得低於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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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淨值且每股不低於新臺幣20元。

(2)實際私募價格:每股為新臺幣20元,符合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之訂價原則。

六、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七、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具有籌資之時效性及便利性,以利達成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目的並協助

公司拓展車燈總成產品市場,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限制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

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向特定人募集。

八、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九、增資基準日:111/04/26(更正111/04/21誤植內容)

十、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且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

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公司現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

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授權本

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辦理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

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

(2)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議案,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應說明事項請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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