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圓剛董事會通過修正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修正發行股數)

日 期:2020年10月23日

公司名稱:圓剛 (2417)

主 旨:圓剛董事會通過修正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修正發行股數)

發言人:王沈銘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0/23

2.增資資金來源: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不超過85,000,000股額度內。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850,000仟元(面額)

6.發行價格: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自律規則」(簡稱「自律規則」)之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向券商公會

申報詢價圈購約定書及承銷契約時,皆不得低於訂價日本公司普通股於台灣證

券交易所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報價之九成。實際發行價格擬

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圈購期間完畢後,與主辦承銷商參考彙總圈購情形及發

行市場狀況後共同議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

保留發行新股總額85%至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

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並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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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若有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或交付,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

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本次所募集之資金預計用於購料所需或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

本公司發展之資金需求,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之

效益及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亦有正面助益。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其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

、發行條件、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 、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

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視市場狀況調整

、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

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除以上所述或依法令規定之授權範圍外,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

司辦理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相關事宜並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

(3)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