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泰金現金增資發行乙種特別股之發行條件及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發行價格及股息率)

日 期:2018年06月01日

公司名稱:國泰金 (2882)

主 旨:國泰金現金增資發行乙種特別股之發行條件及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發行價格及股息率)

發言人:鄧崇儀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06/01

2.發行股數:發行乙種特別股70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7,0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臺幣60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70,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股數80%,計56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

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新股41.80193159股,惟實際

認股率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提撥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股數10%,計70,000,000股以公開

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得於認股

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行政管理部股務科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併湊後仍不足一

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1)乙種特別股年率3.55%(七年期IRS利率1.1675%+2.3825%),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

七年期IRS 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七年之次日及其後每七年重設。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

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七年期 IRS 為利率定價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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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金融業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TAIFXIRS」與「COSMOS3」

七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算數平均數。若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

則由發行機構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2)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依法提列

法定盈餘公積、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得依章程規定分派特別股當年

度得分派之股息。

(3)本公司對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

分派特別股股息,或因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將使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法令或主管機關

所定最低要求或基於其他必要之考量,本公司得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特別股股東

不得異議。本次所發行之乙種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

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4)乙種特別股股東除領取本項第一款所述之股息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

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5)乙種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行

之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均次於一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發行金額為限。

(6)乙種特別股股東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於特別股股東會或涉及乙種特別股股東權利

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7)乙種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特別股股東亦無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

之權利。

(8)乙種特別股屬無到期日,但本公司得於發行屆滿七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

格,收回全部或一部之特別股。未收回之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發行條件之權利義

務。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認購國壽私募普通股。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7/06/16

13.最後過戶日:107/06/1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6/1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6

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繳納期間為107/06/18~107/06/22;

員工繳納期間為107/06/19~107/06/22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7/05/24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國泰世華銀行仁愛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國泰世華銀行營業部

2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700,000仟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7年5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1381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