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軒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股權

日 期:2022年11月30日

公司名稱:名軒 (1442)

主 旨:名軒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股權

發言人:吳勝利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耕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1/11/30~111/11/3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普通股2,250,000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7.56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7,000,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共3人

(1)劉炳煌,本公司董事之二親等親屬;2,169,642股

(2)自然人,非本公司關係人;40,179股

(3)自然人,非本公司關係人;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永泰開發

實業(股)公司曾為本公司之關係人;40,179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原因:為業務需求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自然人等8人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4)前次移轉日期:98年3月4日

(5)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4,800,000元整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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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係人之取得日期:109年3月16日

取得價格:新台幣100,000元整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向非關係人取得

(2)關係人之處分日期:111年7月22日

處分價格:新台幣150,000元整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永泰開發實業(股)公司代表人為本公司董事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第一期:簽約時支付新台幣4,000,000元整

(2)第二期:交付所有帳冊報表時支付新台幣4,000,000元整

(3)第三期:股權移轉變更完成時支付新台幣4,000,000元整

(4)第四期:營造業相關登記變更完成時支付新台幣4,000,000元整

(5)第五期:國稅局公司變更登記完成時支付新台幣1,000,000元整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

本次交易之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08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2,250,000股

金額:新台幣17,000,000元整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0.11%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0.31%

最近期財務報表營運資金:13,446,808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業務之需要,提升經營效率及強化建案工程品質管控。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1月30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1月30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