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開與台中市政府間合作開發臺中工業區事宜

日 期:2021年01月04日

公司名稱:台開 (2841)

主 旨:台開與台中市政府間合作開發臺中工業區事宜

發言人:羅濟淇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與臺中市政府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中院麟民執109司執全四字第617號

4.事實發生日:110/01/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中市政府自2002年至2019年間與本公司合作開發出售位於臺

中工業區內約70筆護坡地,其中有關超成本約4.29億元如何分配事宜,雙方尚有爭議並

由臺中地方法院審理中,惟臺中市政府向臺中法院聲請假扣押並經法院裁定核准在案,

今臺中地方法院發扣押命令對臺灣土地銀行等銀行存款債權。

6.處理過程:本公司於本日頃接獲前述法院執行命令,除依法公告外,前已委任律師聲請

撤銷假扣押,刻正由臺中高等法院審理中。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因本執行命令,扣押本公司對臺灣土地銀行等銀行存款債權,對於本公司未來資金調度

造成部分影響,但對本公司業務營運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外,已委請律師針對法院裁定提起

抗告,依法請求撤銷該假扣押。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