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肥對假處分事件提起再抗告之最高法院裁定說明乙事

日 期:2022年01月18日

公司名稱:台肥 (1722)

主 旨:台肥對假處分事件提起再抗告之最高法院裁定說明乙事

發言人:彭盛隆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再抗告人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 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台抗字第1409號民事裁定

4.事實發生日:111/01/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相對人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間假處分事件,該公司向法院聲請變更假處分供擔保數額,本公司依

法提起再抗告乙事。

6.處理過程:最高法院以110年度台抗字第1409號裁定在案,裁定主文

通知如下:再抗告駁回,再抗告訴訟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營運正常,並無造

成財務及業務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裁定主文及理由以最高法院裁定正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