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聯電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相關事項

日 期:2021年08月13日

公司名稱:台聯電 (4905)

主 旨:台聯電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相關事項

發言人:黃仲康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13

2.公司名稱:台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案。

6.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業經110年08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

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3).現金減資金額訂為新台幣26,112,210元整,銷除股份2,611,221股。截至民

國110年03月23日止,本公司實際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32,640,265股,

依前述減少資本計算,預計減資比率約為8%,預計每股退還現金為新台幣

0.8元(惟實際減資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現金,以減資換發股票

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之)。

(4).本案減資後,實收股本為新台幣300,290,440元,實收股數為30,029,044股

。(實際減資後實收資本額俟減資基準日確定之)

(5).本案俟提請民國110年股東常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減資基準日、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並得依最新法令規定而逕行辦理該等事宜。

(6).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現金減資案如有異議者,請於110年09月16日前以書面

方式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本案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其他因素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減資比

率與每股退還現金因而發生變動者,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變更事宜。

(2)本案股份採無實體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