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核准台硝股票終止上市

日 期:2021年09月17日

公司名稱:台硝 (1724)

主 旨: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核准台硝股票終止上市

發言人:林宏信

說 明: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0/09/17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依據營業細則第53條之17及發生緣由如下:

(一)本公司於民國(以下同)110年8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廣明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以下簡稱「本案」)。自股份轉換基準日起,

本公司將成為廣明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並終止股票上市。

(二)本公司依相關法律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證交所」)申請有

價證券終止上市案,業經證交所110年9月17日臺證上一字第1101805106號函核准在案。

(三)本案相關時程如下:

(1)普通股終止上市日期:民國110年11月1日

(2)普通股停止買賣開始日期:民國110年10月26日

(3)普通股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10年10月25日

(4)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110年10月28日至110年11月1日

(5)預計價款支付日期:民國110年11月8日

(四)本案對價:

本公司董事會已決議除息基準日訂於110年10月12日,因此本案對價將依股份轉換契約

之約定調整為除息價新台幣15.71067127元,即調整前每股對價新台幣16元(含息價)

減去每股現金股利新台幣0.28932873元。

(五)終止上市證券代號及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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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號:1724

(2)簡稱:台硝

(六)辦理股務機構:

(1)公司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3)電話:(02)2586-5859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終止上市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0/11/01

5.因應措施:不適用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